
沿用32年之久的《教师法》,终于要进行修改了。
现行《教师法》于1994年正式施行,期间只在2009年做过一次小幅修正,但没有太大的实质性改动。从2018年提出修改,到2019年着手开始,再到2021年11月29日形成草案公开征求意见,修改《教师法》走到今天已经有6个年头了。

从《征求意见稿》可以看出,这份时隔多年的重磅修法动作,绝非简单的条文增补,而是针对当下教育领域诸多痛点的精准破局。从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,到高等教育迈入普及化阶段,再到学前教育、职业教育提质扩容,过去三十多年,我国教育格局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教师队伍规模不断壮大,育人使命也愈发厚重。
但与此同时,现行《教师法》的滞后性也愈发凸显。教师权责不对等问题突出,待遇保障落地难、惩戒权无依据、师德失范监管缺位等顽疾,一直困扰着教育行业。当年的法律条文,针对的是上世纪90年代的教育环境,如今面对素质教育深化、家校矛盾凸显、师德师风争议不断的新情况,早已显得力不从心。

对比2021年公布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,此次修法的核心思路非常清晰:一边抬高准入门槛、拧紧师德发条,一边强化权益保障、赋予教师底气,实现权责对等、奖惩分明,彻底改变以往“管得松、护得弱”的局面。
最直观的变化就是教师准入门槛大幅提升,幼儿园教师专科起步、中小学教师本科起步、高校教师硕士起步,同时延长首次任教试用期至一年,新增从业禁止条款,将性侵害、虐待、暴力伤害等危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纳入终身禁教范围。
待遇保障与荣誉体系的完善,同样是修法的重要亮点。现行《教师法》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条款模糊,落地效果参差不齐,乡村教师、基层教师权益时常得不到保障。征求意见稿明确建立分类工资保障机制,公办教师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,绩效工资坚持多劳多得、优绩优酬,倾斜班主任、乡村教师等群体,还明确教师医疗同当地公务员同等享受待遇,设立国家教师奖完善荣誉体系。

而老百姓最关心、社会争议最大的,莫过于师德师风治理和教师惩戒权落地两大热点,这也是此次修法直击痛点、回应民意的核心所在,戳中了无数家长和教育从业者的心声。
说起师德问题,最让家长诟病的就是有偿补课、私下办班收费、收受礼品礼金等乱象。这些行为看似是个别教师的私利之举,实则带坏了整个教育风气,扭曲了师生关系和家校关系。本该在课堂上尽心授课的老师,把核心知识点留到课外补习班,逼着家长花钱买单,让教育变成了利益交易,既加重了家庭育儿负担,也让教师这份神圣职业蒙羞。
此次征求意见稿将师德师风列为年度考核核心,明确师德严重不合格直接判定考核不合格,直接和职务晋升、评优聘用全挂钩,同时细化师德失范惩处措施,从调整岗位、暂停教学到解除聘用、依规处分,形成全链条约束。

尤其值得注意的是,教师“不敢管学生”的困境,在意见稿中也有重点体现。近些年,家校矛盾时有发生,个别家长过度护短,老师批评几句、轻微惩戒学生,就可能遭遇投诉、问责,甚至丢掉工作,导致很多老师抱着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的“躺平”心态,对学生的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课堂纪律松散、学生行为失范无人管教,最终耽误的是孩子的成长。
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将“批评、教育惩戒”纳入教师基本权利,从法律层面给教师撑腰,让学校和老师有底气、有依据去管教学生,不再束手束脚。法律赋予惩戒权,不是纵容老师苛责学生,而是平衡家校权责,让教育既有温度,也有力度。
教师是教育的根基,教师队伍的风气,直接决定教育的未来。此次教师法修改,本质上是一场权责再平衡。用严格的准入和师德考核,划出教师不可触碰的底线,杜绝师德失范乱象。用完善的待遇保障和惩戒权授权,给教师履职的底气,破解不敢管、不愿管的困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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